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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01 16:04:00 点击:2143

兰科院发﹝2017﹞2号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院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8年春季开学安全及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西苑安全稳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教督〔2018〕8号)和《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三月敏感期”维稳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18﹞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甘肃省教育厅春季开学及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春季开学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部署,以防范和处置政治性、群体性突发案件、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为重心,随时做好处置和化解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事故,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不发生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传播事件,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良好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及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祁克顺人组长,常务副院长孟光为副组长,院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师生思想要高度统一、管控措施要有效落地、整改事项要跟踪督导,把“重安全,保平安”作为近期重要工作,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氛围。

(一)强化工作责任

1.结合学院实际,对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规章制度作进一步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2. 3月14日之前,组织召开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督导推进会。由学院领导带队,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对消防管网、供电、学生公寓、食堂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落实食堂监管制度,确保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3.院属各单位要把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部门之间要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有关稳定信息的搜集和研判工作,加强学院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责任部门:院属各单位)

4.强化值班管理。要坚持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汇总。针对八小时以外学生管理工作难度大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院领导值班制度、中层干部带班制度、各系专人值班制度,并纳入季度绩效考核,与薪资挂钩。(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

(二)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

5.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门卫值班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杜绝无关人员以及非教学用的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防范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认真做好校园巡逻和接警出警工作,随时发现和并积极稳妥处置各类案件。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涉及校外的案件,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责任部门:保卫处)

6.对教学楼、机房、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属地化管理措施,把消防器具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跟踪管理维护档案,确保时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健全消控室操作规程和每日登记制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责任部门:保卫处)

7.后勤公司要切实做好卫生、食品、用水用电、设施维修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认真落实食堂“五证”(经营人员健康证、身份证、营业证、卫生许可证、质检证)、 “四个标准”(质量、服务、卫生、价格),“三套台账”(食品统购、安全隐患、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品集中统购监管,杜绝食品安全隐患进入食堂。以学生公寓为重点,深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并按期完成整改。全面掌握学生校外住宿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避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后勤公司,学生处)

8.要对学生报到返校情况进行前面排查统计,准确掌握未到校、未返校、病假事假学生情况,3月13日统计上报学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开学未报到学生,学生处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充分掌握情况,确保按时报到。(责任部门:学生处)

9.对全院实训中心开展一次安全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完善消防器材、安全导视系统等基本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各实训中心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保卫处、教务处)

10.要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的要求,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消除死角、整改落地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要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部位、图书馆、食堂、公寓、仓库、锅炉房、实训中心等部位进行彻底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责任人,全面消除隐患,严防因隐患漏查和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公司)

(三)加强宣传教育

11.要把每年2月和12月确定为安全教育宣传月,制定实施方案,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3月13日安排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每学期举办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主题讲座。开通 “平安兰科”微信公众平台,在《兰科职院报》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发挥教育宣传工作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公司、宣传部)

12.做好心理问题等学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一对一”帮扶。严格辅导员公寓住宿值班制度,通过面对面思想交流了解学生生活中面对的困难和需求,积极解决问题。(责任部门:学生处)

13.切实加强舆情监管。要开展一次校园非法出版物全面排查,要做好网络违法不良信息记录管控,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要快速上报,快速联动,有效处置。(责任部门:宣传部、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四、时间安排

自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学院维稳办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敷衍塞责、不履行部门职能的责任人将作出严肃处理。

    各单位落实情况,请于3月26日前报学院办公室。